职能上看,后勤工作分为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指行政财务管理、房屋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环境秩序管理、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等。后勤服务职能,是指为保障本单位工作和职工生活提供的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的职能。主要有:服务中心(服务公司)及食堂、车队、医务室、服务班、技工班、电话班、浴室、理发室、小卖部、洗衣房、锅炉、茶炉房、幼儿园、疗养院、休养所、绿化副食品生产基地、礼堂、印刷厂、房屋修建队、宾馆招待所、后勤服务经济实体等。
从性质上看,后勤工作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性质,即:后勤管理性工作、后勤服务性工作和后勤经营生产性工作。这三种性质的工作,各有自身的特点又相互联系,构成了后勤工作的复杂结构。
由于后勤工作是以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工作,因此服务性是后勤工作的根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