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母亲应该叫妈妈,或阿姨和前丈母娘,我认为是都可以的,因为曾经是老婆的妈妈,跟前妻结束了,但是跟前妻的妈妈没有必要改口了,也是孩子的外婆,如果讲到叫的话,就是在我们生活中也可以跟孩子一起叫外婆,因为前妻妈会把前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一样。
前妻如果不在人士了,可以依旧沿袭过去的称呼,这样不至于使得老人过分失落,也是对亡妻的尊重。如果是离婚的,那就称为叔叔婶婶,直接叫叔叔阿姨怕伤害到老年人的心,而他也同意继续叫爸妈不妥(我也明确表达如果这样我心里不舒服)。所以他两次见到对方都没叫…也是真的很难…
我做不到完全大气,我当然不想我未来的老公有6个爸妈。而我又同时感受到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