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当中漂浮的集装箱并不是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按照海上的公约,公海中漂浮的集装箱谁捡到之后,应该归还原主,这样做是维护了海上航行的共同的利益。
如果集装箱被大风挂进海里了,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是货物主独自承担,这叫“单独海损”。
但是如果集装箱被风吹倒的时候,损坏了船体产生了维修费用;人员伤亡、出现了打捞、救援等产生了其他费用支出,船司可以宣布“共同海损”, 这意味着所有的货主都要承担这条船因为这次损失出现的额外费用。
公海上漂浮的集装箱并不是谁捡到就是谁的,虽然是在公海,就像物品丢失,施主如果来找寻你应该归还的就和食物招领一样,你如果占有是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