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公安部消防局部门管理。
虽然消防救援局是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但是伯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没有直接管理权利和指度挥权。地方市(区)消防支队属于该省(直辖市)的总队管理。
消防部门属于公安部门和武警总队领导。一般的部门都是只有一个上级领导部门,但消防部门是比较特殊的,所以有两个领导部门。公安部门专门成立的消防局就是来进行消防执法和管理监督的。
消防部门属于是公益性质的部门,一般这一类的部门都是由政府部门来进行组建和管理。从行政级别上来说消防部门具有很大特殊性,所以才会让公安部门和武警总队共同管理。这两个部门都对消防部门有直接的管理权。现在的消防部门已经属于事业编制,由政府来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