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借阅室全部实行开架借阅。
2.读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图书借阅室借阅。
3.借阅数量:教师每证可借16册(其中文学类图书限借4册);学生每证可借10册(其中文学类图书限借4册);校外读者,每证可借2册。
4.借阅期限:教师读者图书借期为4个月,其中文学类图书借期为60天;学生图书借期为60天,校外读者图书借期为30天。所借图书3天后方可还书。若到期仍需继续利用,可办理续借手续(只能续借一次)。
1、凡持有深圳图书馆之城的读者证均可参与。没证的读者,可持二代身份证现场在南山书城图书馆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
2、读者证需开通借阅功能,无滞纳金,无超期未还图书且借阅册数未达到上限。
3、借书证的默认密码为身份证中间的出生年月日八位,可自行修改。
4、本服务借阅规则遵循深圳图书馆之城借阅规则,借期31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如超期,每册每天须交纳滞还费0.3元,滞还费最高每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