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绑扎搭接长度规范要求
1、不得小余300mm。
2、最小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根据搭接率计算,25%,系数为1.2。
3、50%,系数为1.4。
4、100%,系数为1.6。
5、不抗震,搭接长度为=L a *系数。
6、抗震,Lae*系数=搭接长度。
7、搭接间距为500,35d ,1/6h 取较大值。
8、距平直部弯钩端头距离大于10d。
扩展
钢筋(Rebar)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光圆钢筋实际上就是普通低碳钢的小圆钢和盘圆。变形钢筋是表面带肋的钢筋,通常带有2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横肋的外形为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3种。
(1)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长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直径等于或小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Z,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其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如下: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扩展资料:绑扎(Binding)是建筑施工初期对钢筋结构的编扎,便于更好的、安全的施工。
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直径d>28mm时候,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2010版新《混规》对这两个数据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旧规范定的是:28mm和32mm)
钢筋的搭接长度一般是指钢筋绑扎连接的搭接长度,也有是不严格的指钢筋焊接的焊缝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