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会审制度的特征(明朝两京制如何分工的)

明朝会审制度的特征(明朝两京制如何分工的)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9-05 12:46:57

明朝会审制度的特征

明朝的会审制度会审即“会官审录”。会审制的发展,是封建社会晚期皇权控制的审判制度日趋完备的表现,在客观上起了一定的恤刑慎杀的作用。 明代的会审制主要表现为廷审、三司会审、九卿圆审、朝审、大审、热审等。廷审廷审是由皇帝亲自审讯犯人的一种特别审判。 明初朱元璋规定,对武臣所犯死罪案件,必须亲自审讯;遇有特别重大的案件,皇帝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亲自进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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