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长沙市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年龄在18 至2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29日至2002年10月28日之间)。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职业技校的消防、汽修、水电工、电钳工、新闻、汉语言文学和文体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大专学历的放宽至27周岁(1992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年龄在19至39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80年10月29日至2001年10月28日之间);
(五)驾驶员需取得B2 、A2、A1地方驾照满一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的;
(六)战斗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中技),驾驶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