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规则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1、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2、 自己宣布认输。
3、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4、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1、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2、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3、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三)待判局面的裁定
在对局中出现双方着法循环反复三次,一方棋手要求裁决,称为待判局面.按以下原则裁定:
1 一方"长将"立即判负.
2 双方均为允许着法或禁止着法,符合不变作和规定,立即判和.
3 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犯禁方必须立即变着,若再重复一次循环,即判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