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分:基本社保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
基本社保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社保金额 = 个人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基数是用来确定个人缴费金额的基础数额,一般是根据个人工资收入确定的,具体数额由深圳社保政策规定。
缴费比例是根据深圳社保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保险种的缴费比率确定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的缴费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数值可以参考深圳社保政策文件。
个人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缴费金额 = 个人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深圳社保政策规定,个人缴费金额有上下限,超过上限部分不再计入基本社保金额。
因此,深圳社保领取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和各项社保险种的缴费比例确定的。具体数额和计算公式可以参考深圳社保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社保机构。
以深圳市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新标准非深户的最低月工资水平1320元为例: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320*(公司10%个人8%)=237.6元 综合医疗:2523*(公司7%个人2%)=214.46元 工伤保险:1320*0.1%=13.2元(公司) 失业保险:4205*0.4%=16.82元(公司) 生育保险:2523*0.5%=12.62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494.7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320*(公司10%个人8%)=237.6元 住院医疗:4205*(公司0.6%个人0.2%)=31.152元(目前交公司25.23 工伤保险:1320*0.1%=13.2元(公司) 失业保险:4205*0.4%=16.82元(公司) 生育保险:4205*0.2%=8.41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