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东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为:
1. 购买自住房:最高提取总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存款余额与单位账户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职工个人购房所需的最低首付款的80%),其中职工个人账户提取比例不超过存款余额的70%,单位账户提取比例不超过存款余额的30%。
2. 租房或办理其他业务:职工个人账户最高提取比例不超过存款余额的50%,单位账户没有提取比例限制。
请注意,以上提取比例为最高限制,具体提取比例还需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申请。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