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个县只有1个衙门,衙门就相当现在的县政府,其中有负责治安的捕快,也就是现在的刑警,而捕头就是这些捕快的头,也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刑警队长,古代一个县没有那么多治安部门,不像现在以区域划分很多派出所,哪个时候就1个,就像现在一个城市的公安总局一样,而捕头又不像现在的警察局长,因为他是受县令直接领导,自己没有很多独立的行政权利.算来算去,也就相当现在的刑警队长比较合适.
一个捕头就够了
古代一个县大约需要多少官员,如果按照朝廷有编制的人员来算,最多不超过七八个,也就是县官一个,副县丞一到两个,主簿一个,捕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