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质数的积一定是合数,这句话是对的。
质数是指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含有其它的因数的数,
与之相对应的,合数是指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含有其它的因素。
因此两个质数的积,除了1和这两个质数的积以外,还含有这两个质数本身,即使这两个质数相同,也至少还有这个质数作为因数。
因此两个质数的积至少还有三个因素,这个积一定是合数。
对。
因为2×2=4 2×3=6
最小的合数是4。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
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因数,所以2就是质数。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
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
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